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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GACC注册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21 11:50:06| 浏览次数:


进口乳品是食品进口领域中监管最为严格的品类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所有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均须完成海关总署注册。未获注册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本文将从实操角度,系统梳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GACC注册的完整流程与核心要点。

一、国家准入:产品与来源国须同时在目录内

并非所有国家的乳品均可进入中国市场。根据海关总署规定,进口乳品须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所列国家(地区),且产品品类须在该国获准输华的范围内。两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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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准入目录为动态管理,须以最新版本为准;

  • 部分国家虽已获乳品准入,但议定书可能仅涵盖牛奶及牛奶制品。骆驼奶、羊奶等其他奶畜乳品能否进口,须依据具体议定书条款另行确认;

  • 建议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完成准入核查,避免因准入问题造成后续损失。

二、官方推荐注册:乳品须经所在国主管部门推荐

根据海关总署2026年第27号公告,乳品被列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境外生产企业不得自行向海关总署直接申请,而须通过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审核检查后,由其向海关总署出具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统一推荐注册

操作要点

  • 所在国主管当局须对企业实施审核检查,确认其符合注册要求;

  • 推荐材料须包含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此为必需文件,缺一不可;

  • 申请材料须使用中文或英文

三、注册材料准备

境外生产企业应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信息
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国家(地区)、生产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申请注册食品种类等。

(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出具的证明等。

(三)企业声明
企业承诺符合注册要求的声明文件。

(四)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必需)
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

(五)其他补充材料(必要时)
海关总署可根据需要,要求企业提供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生产类型、生产能力等材料。

材料真实性: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合法。如材料真实性出现问题,申请将被直接驳回。

四、注册审查与结果

海关总署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企业实施评估审查

注册成功:符合要求的,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格式为 “C + 国家代码 + 数字” 。该编号为进口申报时必备信息,未获编号的企业产品无法合规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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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效期:注册有效期为5年。乳品不在“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内,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续,延续期为5年

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额外要求

婴幼儿配方乳粉(1段、2段、3段)除须完成GACC注册外,还须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配方注册

具体要求

  • 每一款产品配方均须单独申请注册;

  • 注册通过后获得 “国食注字YP + 8位数字” 的注册号;

  • 未获配方注册的产品,禁止进口

六、关于检疫审批的重要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第158号公告,自2024年11月12日起,乳品已不再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进口商无需再为乳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仍需注意的是:取消检疫审批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进口乳品仍须:

  • 来自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地区);

  • 由已获海关总署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

  • 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七、注册信息查询

注册信息查询:已获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信息(含注册编号、有效期等),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或注册系统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功能查询。产品类别与对应海关商品编号可通过注册系统的“产品类别查询”功能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