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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法国符合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域化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划及检验检疫要求
的禽类及其产品输华。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6月7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3
2025-12-25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45
2025-12-18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30
2025-12-01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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