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10-5289399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总局、原农业部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日本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日本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疯牛病禁令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
关于进口乌拉圭豆粕和油菜籽粕植
2025-06-11
海关总署署长孙梅君会见越南农业
2025-05-30
海关总署:允许巴西玉米酒糟粕、
2025-05-2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
2025-05-14
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吕
2025-05-07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
2025-03-20
我司参加2025年泰国曼谷畜牧
2025-03-12
办公室搬迁通知
2024-12-25
海关总署发布《进出境饲料和饲料
2024-11-25
农业农村部新批准93家公司生产
2024-10-21